2020-11-03 16:27點擊數(0) 加入收藏
項目編號:WL2020ZZ163
受蘭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現將會館巷部分房屋公開租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租賃 標的 | 標的 位置 | 建筑面積 | 掛牌年租金 | 交易保證金 (元) | 經營 范圍 | 基本情況 |
會館巷 | 位于蘭州市城關區會館巷33號 | 約41.2 | 12360 | 1030 | 為住宅、只能用于自住,不能開辦公司及其它商業使用 | 無裝修、無家具家電、無電梯。 |
約77.73 | 23319 | 2000 |
以上租賃標的以房屋現狀租賃。租賃期限1年,租金按年支付。
二、承租人資格和條件
1.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且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2.承租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原承租戶享有同等價位條件下優先續租權,且須結清所有欠費方可參加本次招租。
三、承租人確定方式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掛牌價直接簽約。
四、租賃須知
1.公告期: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6日止(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符合條件意向承租人,以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長一個周期)。
2.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租賃標的,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2020年11月16日17時前,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交易保證金確認到賬后,取得參與租賃資格。逾期未提交租賃申請及相關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帳的,視為放棄租賃意向。未租賃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承租人應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全年房屋租金,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租賃押金。同時應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意向承租人放棄承租,出租人按違約處理,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出租人可以重新掛牌。如因特殊原因,雙方協商確定新的起租日期,《房屋租賃合同》簽訂限期可適當延后。
4.承租人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行業監管等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且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規(約)定使用房屋并導致《房屋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擔全部責任。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簽訂分包經營租賃等協議,轉讓、轉借或調換使用。否則,出租人有權單方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6.租賃標的房屋的水、電、暖、物業等費用由承租人按計量向各征收部門按時交納。
7.交易過程中涉及稅費由交易雙方根據稅法及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8.意向承租人應充分了解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出租人及有關部門咨詢。意向承租人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租賃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租賃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意向承租人在被確定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賃標的狀況或租賃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租賃標的或拒付租金。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9.其他詳見《租賃申請承諾書》《租賃須知》《房屋租賃合同(待簽)》等文件。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經理18919916979 鄧經理 13919257020
聯系電話:0931-8483288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87號中廣大廈9樓
甘肅省產權交易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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